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事业 中央台办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守法律。
3、申请条件为2024年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确定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托培训生、定向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9年(1996年3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6年3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各级公职人员录用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申请就业。
应聘者不得应聘就业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范围
1、申请者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该职位所需专业要求为应聘者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
2、北京籍学生是指已拥有北京市户口的申请者,不包括北京高校集体居住。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
本次招聘涉及岗位10个,计划招聘30人。 具体职位及资格请参阅《中央台办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其中,相关岗位的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和研究生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学生”)。 申请人在报考时如对专业有疑问,可拨打报考咨询热线进行咨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4日8:00至2024年3月24日24:00。申请人须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每人仅限申请一个职位。 如果申请通过审核,则不能申请其他职位; 若申请未通过审核,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申请其他职位。 注册时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中共中央台湾事务办公室人事局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和招聘岗位要求,客观、公正、及时地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 申请人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与同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至少5:1后,方可开始考试。 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在笔试开始前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该比例。 直至该职位招聘计划取消。 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该职位申请人可在笔试开始前申请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职位。 减少岗位数量或取消招聘的计划将在笔试前在中央台办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内容为与台湾相关的基础知识和能力测试。 分数将按百分比计算。 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中共中央台湾事务办公室网站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课程。
(四)面试
根据各岗位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面试)。 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中共中央台湾事务办公室网站公布。 若申请人放弃面试资格事业,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填写。 面试当天,若实际面试人数低于3:1,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前,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并与申请人本人及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加盖本人印章的申请推荐表进行核对。学校或单位等材料。 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五)体检及检查
根据报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平等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金额。 其中,如果该职位实际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3:1,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同一面试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面试考官组通过试题本后,方可确定为体检和筛选考生。 报考考生在我机关及其招考单位有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必须主动报到。
1、体检。 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
2、检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适应性以及是否有突出政治标准,政治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若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告
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公布以及中央台办网站。 公示期间为7个工作日。
(七)就业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者举报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有关部门备案批准后,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符合规定,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举报影响就业的问题,经查实属实的,不予录用; 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可以暂缓聘用,待调查完毕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录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合格,正式录用; 试用期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中央台办网站发布。 请您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伪造、变造证件、证书等应聘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体检作弊,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将按照《违纪行为处理规定》的规定处理。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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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聘公告由中共中央台湾事务办公室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央台办人事局
2024 年 3 月 1 日